近日,深圳市的车辆防盗防劫联网报警系统两大服务商,生产车辆卫星定位导航(GPS技术)产品的深圳市永华信标网报警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永华信标网)和生产汽车防盗报警器(CAS技术)产品的深圳市永华网络报警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永华网络),因为在车辆卫星定位导航产品上使用“护车神”商标问题产生纠纷,永华网络以在防盗报警器等产品上在先注册了“护车神”商标为由,禁止永华信标网在车辆卫星定位导航(GPS技术)产品使用“护车神”商标。
1999年,深圳市永华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永华电子)针对传统防盗系统难以防范的盗抢汽车犯罪研制出了CAS网络系统,用于预防犯罪的发生,并在2000年5月21日由其控股的永华网络在第9类0920组别的防盗报警器等产品上注册了图形加“护车神”中文繁体字组合商标。
2001年底,永华信标网研发了GPS车载定位技术系统,该技术系统覆盖范围广、定位精度高,具有导航调度等37项功能。2002年,该技术被深圳市科学技术局认定为“深圳市第一批高新技术”项目,其产品在2006年第八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获得优秀产品奖。经有关部门批准,该公司建立了“110护车神联网报警中心”,现已有5万多辆汽车入网。仅2006年就协助深圳、东莞等地公安机关成功截获54辆遇盗劫车,并抓获6名犯罪嫌疑人。该系统以其成熟、可靠、适用、经济,在市场上被推广使用。
据介绍,车辆卫星定位导航(GPS技术)产品研发成功后,永华信标网即开始在该系统产品上使用“护车神”商标,并于2004年12月24日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了第9类0907组别的卫星导航仪器、车辆用导航仪器等产品上的“护车神”中文(黑体字)商标,于2005年3月15日获受理,受理号:4432868。
然而,正当永华信标网准备2007年让“护车神”牌车辆卫星定位导航(GPS技术)产品走向国际市场时,却与永华网络因为“护车神”商标而发生了纠纷。永华信标网负责人认为,永华信标网在第9类0907组别的车辆用卫星导航仪器等产品上使用的“护车神”中文(黑体字)商标与永华网络在第9类0920组别的防盗报警器等产品上注册的图形内加“护车神”中文繁体字组合商标属于不同组别的非类似产品,永华信标网拥有在车辆用导航仪器(GPS)等产品上使用“护车神”中文(黑体字)商标的权利,并且是最早在车辆卫星定位导航技术(GPS)产品上使用“护车神(中文)”商标的,是合理合法的。
对此,永华网络则不愿表态。
业内人士指出,永华信标网注册的“护车神”商标是否构成侵权,首先要看其是否在商标核准注册中被初审公告,如永华网络对其注册有异议,可经过异议、争议程序依法提出,并由商标主管部门作出裁决;如双方当事人再有异议,将会进入司法程序寻求最终解决。